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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 何 投 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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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費 投 訴 須 知 一、 一 般 規 定:
對於“消費者”的定義,按照1988年6月13日公佈第12/88/M號「消費者的保護」法律規定,凡接受由具有職業性質從事經濟活動的個人或團體供給之物品或提供為其私人使用之服務的人士視為消費者。 二、 投 訴 之 受 理:
對於消費者的投訴,首重事實,有合理理據,並應在問題發生後儘早向本會申訴。 三、 不 予 受 理 之 投 訴
- 消費者個人私下交易之糾紛; 四、 投 訴 途 徑:
親臨本會 :
鵝眉街總辦事處 - 澳門鵝眉街6-6A怡景台花園大廈地下 五、 投 訴 處 理 工 作:
本會對於消費者的投訴,將協助消費者透過下列途徑解決: 六、 查 詢 個 案 狀 況 需 知: 投訴個案當事人向本會查詢所投訴個案的處理情況時,請儘可能提供有關個案的資料編號,及或本會跟進人員等資料,以便能得到快速的回應。 七、 處 理 投 訴 之 服 務 承 諾:
立案:在接案當日開立檔案; 八、 監 察 機 制: 如對本會跟進個案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或工作有任何意見,可將有關意見資料投入設於本會辦事處內的投訴箱內,或將意見以郵件送交本會執行委員會主席。 九、與 內 地 結 盟 單 位: ■ 315單位
- 珠海市消費者委員會
- 山東省消費者委員會 - 浙江省消費者協會 - 天津市消費者協會 - 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 - 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 ■ 9+2泛珠三角區域結盟單位
- 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
- 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 - 雲南省消費者協會 - 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 - 江西省消費者協會 - 海南省消費者委員會 -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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